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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阿光
 
公司案例

   案例一(人多房小类型)
   案例二(人少房大类型)
   案例三(市郊集体土地)
   被拆迁人的哪些权利易受忽视
   符合五种条件可属“同住人”
   你了解上海房屋拆迁全过程吗?
   上海拆迁补偿怎样办
   什么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
   外来妹是不是也能得到动迁费?
   我外公不同意把我的妻子算成安置户口,怎么办?
   以什么标准计户?是不是以户口簿为拆迁补偿的依据?
   子女尚未成年不享有动迁补偿款
 
     
 
案例一(人多房小类型)
2006年初,宝山区大场镇东街的居民祝某,租赁公房18平方,一本户口4人。租赁人祝某跟动迁组谈过几个回合后,安置方案是顾村现房1/1,1/2各一套,但居民要付出2万的差价。祝某同意。但祝某的哥哥见多识广,觉得该请我们去咨询一下把把关。当时的实际情况是,租赁人祝某已经带好房卡户口簿,乘动迁组提供的专车去顾村看房,打算完了就签动迁协议。我们接手后先叫租赁人别签字,然后去该地块,了解了他们家情况,再去动迁组了解他们地块的《动迁实施细则》,得知,他们地块居民的安置方案是一个户口人民币6万5或者是20平方阳光面积。我们计算后,告知祝某:动迁组现在给的安置方案应该说可以,4个户口拿到1/1,1/2各一套,在政策面上已经给足,多给的面积要你补2万也不吃亏。但有一块额外的利益居民没有拿到,简单说,就是有在政策边缘的户口没有算。大家都知道,没有一定的能力,这一块利益居民绝对拿不到。所以,我们介入...略去细节说结果,最后,租赁人祝某所签的动迁协议上比原来的2套足足又多了一套顾村的1/1,共计2个1/1,一个1/2,不贴钱。最后的结果:1/1房按市价,祝某多得了16万,而且不贴钱。加上原来要补贴的2万差价,共计18万。祝某当然心满意足。总结:我们用专业眼光帮居民看出利益,我们用专业手法帮居民拿到利益。总之,我们的存在,就是要让开发商多付安置费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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