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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版主回复】1,本市总的法则是市府111号文,还有些补充法规.请你参阅本站<动迁政策>版块.2,你这样的情况--无土地证,属于比较特殊的,没有现成的政策套用.需要看具体情况的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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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现在面临动迁,请教您:私房52平米,两个户口:本人一个(本人,儿子,老婆,表妹);小姑一个(小姑,儿子,老公);问题1:本人是现金补偿(已婚),表妹是房产补偿(未婚),之间是否发生矛盾?问题2:由于是祖居,小姑已经和其他6姊妹公证过,所得房产补偿7人平均分配,请问小姑可以和动迁组谈几份呢?是否有其它花头?如果小姑要的动迁款项比较复杂,会不会影响我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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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版主回复】1,不影响你.2,要看你这房屋的产权人是否过世.--过世了,属于共有产,则公证有用,这里会有变数的,没过世,如是你小姑名下,则简单,公证没用.这里所说的有用没用是指对动迁公司而言.3.也基本不影响你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