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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师:我与前妻已离婚,使用权房16平米.4个户口(我,我母亲,女儿,前妻
).女儿随前妻.如以后动迁的话,我现在的未婚妻是否属安置对象.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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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师,对不起,我前面的留言写错了字,我们不要康桥的房,而不是康城的!
我们才谈了2次,在昨天下午签了意向书,心里却实在不塌实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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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老师:我和女儿在16年前动迁过一次,每人得到4.6平米的安置,还花钱买了面积.现南外滩的一间小承租房要动迁,建筑面积20平米,有我们老俩口和女儿3个人的户口,("户令"10年以上),现我和老伴都已60多岁,且都有残疾和大病,我们不要康城的房,要离医院近,要回搬,应该得到怎样的安置?如果给我们55平米建筑面积的房,还要我们最少付20万,而且过渡费,残疾和大病的补助费都给扣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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