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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师好:我家是农村户口,父母知青,30年前回乡后没有房子,租了村里房管所的房子住,现在动迁了,动迁组认为:租用公房与有宅基地使用证的农民不同,租用公房的按居民户口计算拆迁补偿费用,只有宅基地使用证的农民才能享受农民待遇,此说法有根据吗?我们祖辈都是村里的农民,没房子就不算农民了吗,就不能享受农民的拆迁安置方案了吗?就连独生子女+1人的政策都不能享受了. 请老师帮忙,谢谢,另外有无相关条文可参考?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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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师你好!
我们家私房03年贴出动迁通知,户口有我爸爸(户主),我妈妈,和我,现在我已经结婚,老公算引进户口,爸爸在1988年时,工厂里分了套1室户的公房给爸爸,现在动迁组在没有延期动迁证的情况下,说因为我爸爸分过房子了(不是动迁分房),且又是户主,所以不能算我妈妈和我的户口,自然老公也不能算,只能算我爸爸一个人的户口,就给一套江桥的一室户,想请问这样的说法对吗?我有什么资料可以反驳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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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版主回复】他们能这样说,一般手里有证据.但只安置一个户口,有点欺负人了./如你需要,可以电话预约我,指导你或代理谈判,受费另计.//参看-网站首页-收费标准-联系电话. |